发布时间:2023.11.14 浏览次数:958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依法对《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氯钛一体化中试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氯钛一体化中试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氯钛一体化中试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宜宾天原海丰和泰有限公司氯钛一体化中试研发平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mHHgT2a3RzgSpX_V4J_6g?pwd=g59a;提取码: g59a